近日,国家邮政局公布《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因征求意见稿对近年来快递业面临的突出问题予以回应而备受关注。例如,增加了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递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不得无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价格提供快递服务,快递运单不得完整显示自然人身份信息等规定。
多位专家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征求意见稿与时俱进,回应社会关切,有助于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但同时,征求意见稿的一些规定有待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以提高实践中的可操作性。
解决大而不优快而不强问题
近年来,我国邮政快递业综合实力持续增强。国家邮政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快递业务量首次突破1000亿件,连续8年稳居世界第一,日均服务用户近7亿人次,年新增就业保持在20万人以上,重点地区间快递服务全程时限缩短到58小时左右。
在这一成绩的背后,《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功不可没。《办法》于2008年7月公布施行,在2012年修改后沿用至今,对加强快递市场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就此次修改的背景而言,北京邮电大学邮政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赵国君认为,“十四五”期间,经济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寄递服务需求也愈发多元,行业也必须解决大而不优、快而不强问题,谋求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