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记者获取举报线索,自2019年7月起,A.O.史密斯公司对数万台回收的库存产品更换包装、铭牌,以新的生产日期出厂销售,流入市场。市场监管部门回复举报称,A.O.史密斯公司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决定予以立案调查。
文/新京报调查组 校对 李立军
近日,新京报记者获取举报线索,自2019年7月起,A.O.史密斯(中国)热水器有限公司与A.O.史密斯(中国)水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O.史密斯公司)对数万台回收的库存产品更换包装、铭牌,以新的生产日期出厂销售,流入市场。
举报人蒋斌(化名)告诉新京报记者,这批从代理商库存中召回的产品库存时间约2-8年,且数量巨大,其中燃气热水器最多,约有6万台,净水器约有2万台。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国家标准》(GB6932-2015)明确提出,对库存2年以上的产品应重新进行出厂检验。蒋斌称,此次回收的库存燃气热水器中只有部分产品进行了复查检验,剩下的则直接贴牌流入市场。有业内人士称:“燃气热水器中有很多不同的部件,比如橡胶材质、金属材质,如果库房环境不达标或者自然老化,都会对其安全性造成影响。”
2022年1月,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举报认为,A.O.史密斯公司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决定予以立案调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质量司回复蒋斌称,不能将翻新机修改新的生产日期,仍然应该使用原来的生产日期。
A.O.史密斯中国区总裁邱步告诉新京报记者,公司的确从代理商处原价召回过一批产品,数量一共在十万台左右,产品有在史密斯生产线上进行全面检测。其中一部分产品因为时间过长进行报废,一部分则经过零部件更换,最后以新的生产日期重新销售。
邱步称,公司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调查,因为涉及不同的生产管理软件,中间的确有一部分检测记录不完整。“这个行为(召回库存产品)出发点是好的,”邱步说,但是确实存在瑕疵,没有告知消费者这批产品的情况,“因为之前没有法律法规有这个要求(告知消费者),而且家电行业里此前也没有人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