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单价法是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全费用单价经综合计算后生成,其内容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措施费也可按此方法生成全费用价格)。
各分项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的合价汇总后,生成工程发承包价。由于各分部分项工程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含量的比例不同,各分项工程可根据其材料费占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的比例(以字母“C”代表该项比值)在以下三种计算程序中选择一种计算其综合单价。
计算方法:
全费用综合单价=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
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
间接费=企业管理费+规费
措施性费用包括专门性措施和一般性或小型措施费用,前者应在工程量清单中的措施项目清单中单独列项计费,后者在”其他直接费“中计取。
对于部分费用综合单价,与全费用综合单价计算方法类似,只是其中的部分费用被单另挪出计价(如规费、利润、税金等)。